dsblog.net 资讯 » 业界新闻 » 药监局关于螺旋藻产品报告打架 疑因企业公关

药监局关于螺旋藻产品报告打架 疑因企业公关

http://www.dsblog.net 2012-04-10 10:14:58

图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月29日下发“关于加强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监督检查的通知”。公磊摄磊摄

 

  □记者 任卫东 周 宁 毛伟豪 李德欣 王思海 北京报道
  2月29日和3月5日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向地方监管部门下发内部通知,通报检出铅、砷超标的13家“不合格”螺旋藻生产企业和内容物欺诈的8家鱼油生产企业名单。

  据了解,这两份名单被媒体曝光后,引发舆论普遍关注,多家涉事企业进京“公关”。
  3月30日凌晨,国家食药监局对外公布的“最新”抽检结果显示,原先“黑名单”上的13家“不合格”螺旋藻生产企业仅剩1家产品不合格,而原先8家内容物欺诈的鱼油产品变为3个为假冒产品、其余产品检查结果未予公布。
  一月之内,两次抽检,官方结果自己“打架”,令公众大跌眼镜,引发社会强烈反响,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的采访。这一事件也受到检察机关的高度关注。3月底至今,北京检察机关就相关问题涉及的渎职、行贿、寻租等问题向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了解情况,并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。


  两次抽检结果大相径庭监管部门公信力受损
  一月之内,监管部门的两次检测结果却大相径庭,引发了舆论的普遍关注:“两次检测的批号是否相同?”“检测标准是否统一?”不少网民也表示不解:“同样的监管部门,检测同样的产品,却是两种迥然不同的结论,真叫人大跌眼镜。“检测标准朝令夕改,监管部门的公信力势必要受到损害。”
  2月29日和3月5日,国家食药监局分别下发给各地食药监局的《关于加强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监督检查的通知》(【2012】25号)和《关于开展鱼油保健食品监督检查的通知》(【2012】27号)。
  25号通知明确指出,国家食药监局检出“绿A”“汤臣倍健”“清华紫光(金奥力)”等13家不合格产品铅、砷超标,并附以“黑名单”,但至关重要的“不合格”螺旋藻产品批号、检验标准、检测机构均未公布。
  27号通知显示,国家食药监局在市场监督中发现以鱼油为原料的部分保健食品D H A、EPA成分含量与标示含量不一致。决定对“恩贝特”“睿得利”等8种鱼油类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。
  这两份标注为“特急”的通知一直秘而不宣。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,内部通知下发后效果并不明显,问题螺旋藻、鱼油产品依然公开售卖,涉事企业未得到相应处罚。
  25号和27号通知经媒体曝光后,舆论一片哗然。国家食药监局于3月30日公布的最新抽检结果发生“大逆转”:此前上榜的13家“不合格”螺旋藻片剂产品变为3家假冒、仅1家重金属超标;而原先8家内容物欺诈的鱼油产品变为3家假冒,剩余5种并未公布。
  记者在调阅国家食药监局以往公布的检测数据通报时发现,通报一般包含有检验标准、检测数据等具体内容。而在国家食药监局这次的对内、对外抽检结果通报中,均无上述内容。
  相关涉事企业也是一头雾水。“绿A”市场总监王洁涛3月29日告诉记者,对国家食药监局下发内部通知中所述“绿A”螺旋藻片铅、砷、汞监测不合格的内容,只通报了检测结果,没有相关检验报告,“程序上有问题”。
  官方大相径庭的两次检测结果,引发舆论的普遍关注:“两次检测批号是否相同?”“检测标准是否统一?”同时,不少网民也表示不解:“同样的监管部门,检测同样的产品,却是两种迥然不同的结论,真叫人大跌眼镜。”“检测标准朝令夕改,监管部门的公信力势必要受到损害。”
  对此,国家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这样解释:25号和27号通知中列出的“问题产品”仅是“可疑待查的产品”,而非科学检测后的“不合格”。

来源:经济参考报
相关报道
最新评论(共0条评论) 查看所有评论>>
发表评论
登陆后即可发表评论哟!请输入您的: 博客名     密码 新博客注册